(新山11日讯)柔州陆路交通局展开取缔非法看车员行动,执法人员冒充车主停车后,再用特定钞票支付非法看车员,成功逮捕3名非法主索取停车费的非法看车员,他们昨日皆被控上庭,被判300令吉罚款,不过都因无法缴付罚款,以监禁一个月代替。
柔陆路交通局局长莫哈末鲁斯迪透露,该局于前晚8时至昨日凌晨1时,共派出31名执法人员,在皇家山和依布拉欣苏丹路展开上述取缔行动。
“执法人员先用窥探方式确定非法看车员,冒充车主,停车后再用特定钞票支付泊车费,最后将3名非法看车员逮捕。”
他说,3名被捕的非法看车员分别是49岁和35岁的印裔男子和一名37岁的巫裔男子,皆是我国公民。执法人员从他们每人身上起获50令吉至60令吉的“收入”。
莫哈末鲁斯迪是于今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述案件详情。出席者包括该局副局长拉扎里和执法组助理主任莎莉玛。
“3人因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局法令第50(3)条文,昨日面控。他们每人被判罚款300令吉,但因皆无法支付罚款,以一个月监禁代替。”
他补充,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3000令吉或监禁3个月,或两者兼施。
他也透露,今年7月首次展开取缔行动,当时逮捕2名非法看车员。
“取缔行动一般在晚间进行。每名非法看车员都有各自地盘,不排除有团伙。他们根据时间和地段向车主收取停车费,从1令吉至5令吉不等。”
他表示,车主有权拒绝支付停车费给非法看车员,但大部分车主因担心轿车被非法看车员刮花而妥协。然而,目前没有接到因拒绝支付而被非法看车员刮花轿车的投报。
“轿车被刮花车主,可向警方报案,也可向陆路交通局、市议会或警方投诉有关现象。”
另外,询及执法车辆被不法分子的狗仔队跟踪一事,莫哈末鲁斯迪说,由于任何人都能跟在车辆后面,因此无法用有关法令对付,但若造成交通意外或使执法行动曝光,他们可对有关人士采取行动。但他强调,目前这种现象在柔州不严重。
新山至少有350辆“克隆车”
柔州陆路交通局长莫哈末鲁斯迪透露,去年至今,新山至少有350辆“克隆车”,一般来自新加坡、失窃轿车或“接驳车”。
他警告,凡被发现驾驶克隆车的民众,可被判罚款1万2000令吉。
针对是否有内部官员利用该局充公的轿车改为克隆车,他说,目前未发现该局官员涉及此事。(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