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一名女警涉嫌故意没有提供有关恐怖份子资料予警方,今日在高庭被判表面罪名成立。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诺丁在裁决时表示,控方证明了35岁的被告朱丝妮娜瓦蒂伍长的表面罪名。
法官说,控方成功证明朱丝妮娜瓦蒂知道有关人士在2014年11月12日离境前往叙利亚,但她没有将有关资料提供给警方。
“警察的角色是要维护和平和捍卫法律。很清楚的,作为一名警员,被告有责任依据法律向当局提供有关资料。
因此,法庭定于11月10日让朱丝妮娜瓦蒂进行答辩。
隶属八打灵再也警区总部的朱丝妮娜瓦蒂,被控于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故意没有提供有关恐怖份子的资料给警方,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30M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案主控官是依兹林副检察司,而被告朱丝妮娜瓦蒂的代表律师是聂扎力和阿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