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1日讯)涉及14宗欺骗案,骗取同一名受害者逾64万令吉的巫裔股票经纪男子,今日被控上芙蓉地庭时,被告俯首认罪,被判入狱16年及鞭笞34鞭。
被告莫哈末萨沙利(33岁),被控于2014年12月19日至2015年11月13日期间,在芙蓉暗邦岸地区,在设法取得受害者莫哈末沙米(43岁)信任,获得成为受害者委任进行买卖股票的经纪,而在进行14次的交易后,骗走了64万5229令吉的投资基金,因而抵触了《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14次的交易中,受害者是通过银行汇款和亲自把现款交给被告。
被告今早面控时,分别在芙蓉第一和第二地庭面对共14项控状,即第一地庭被控8项控状及第二地庭则6项控状。
被告俯首认罪
第一地庭法官法蒂雅宣判被告入狱12年及鞭笞19鞭,刑罚从逮捕日,即今年9月20日开始。
此案主控官为诺哈菲沙副检察司,主控官为西蒂努丽副检察司。
第二地庭法官为卡拉吉华立,则判被告入狱4年及鞭笞15鞭。刑罚将与第一地庭的判决分开执行。
没有聘请代表律师的被告,今早被带上法庭面控时,对所有控状皆俯首认罪,面对上述判决。
在听取下判期间,被告多次拭泪,并在求情时,指自己与太太育有2名年幼孩子,希望所有案件能够同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