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0日讯)一名沙巴土地发展局前总经理及一名棕油公司业者,今午在特别法庭分别面对失信及唆使失信900万令吉控状,惟被告否认有罪,各以10万令吉及2人保释。
首被告乔治,又名朱里马吉(63岁,前总经理)及次被告郝金山(译音,61岁,一家棕油公司业者)。
乔治是被控于2013年3月22日至8月14日期间,在亚庇沙巴土地发展局分别失信及唆使失信该局的899万9999令吉30仙,是在沙巴土地发展局及沙州财政部未批准下,分4次通过银行转账给郝金山,作为缴付予根地咬苏克甘榜巴巴山410依格土地的赔偿金。
两名被告因而分别触犯刑事法典第409及第109条文。
首被告否认控状所指,其代表律师是爱薇娜与阿米鲁,而次被告也否认所面对唆使失信控状,其代表律师是苏古玛。
反贪污委员会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南建议法庭,让2名被告各以50万令吉及2人保释,并须交出护照交由法庭保管,以避免出现被告弃保潜逃或缺席审讯的情况。
以10万保释
爱薇娜与苏古玛律师均对控方建议的巨额保释金提出反对,声称他们都是退休公务员,有家庭及亲人在此,绝不会弃保或缺庭审讯。
贪污案特别法庭法官阿布巴加考虑后,批准2名被告各以10万令吉及2人保释,并将此案定于10月27日过堂。
2名被告的亲友及沙巴土地发展局前总监拿督华斯里均出庭旁听,此案也吸引大批媒体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