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 一名育有2名孩子的音响技术人员因涉嫌允许恐怖分子使用其银行户头进行金钱交易,今日在吉隆坡高庭面控,惟被告否认有罪,高庭择定此案于10月11日过堂。
现年37岁的被告莫哈末纳兹鲁被控于今年4月26日下午2时22分至4月29日下午3时03分期间,在吉隆坡百乐镇SS21/35的马来亚银行,在知情下允许37岁的恐怖分子旺莫哈末阿奎尔,使用其银行户头提款和汇款200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130Q(1)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或充公相关资产。
被告在聆听通议员宣读控状内容后,要求审讯,法官拿督哈吉阿都卡林将此案订于10月11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是慕斯达法茹古兰,而被告代表律师则是阿迪祖卡南。
被告是于今年5月19日遭警方援引相同法令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