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联邦法院一致裁决,马佛总会长日恒法师申请介入八打灵观音住持委任并成为信托人,违反了马佛总章程。
观音亭今日发文告指出,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为首的五司,在8月23日聆听双方律师的陈词后裁决,依据马佛总章程第5(f)(II)和25(b)条文,日恒法师没有任何法律权益调解寺庙的管理纠纷,除非得到寺庙会员的要求或邀请。
“观音亭没有要求或邀请马佛总解决纠纷,相反的,观音亭僧团与信众曾要求日恒法师不要干涉观音亭的内部事务。”
另外,联邦法院也裁决,日恒法师依据政府诉讼法令第9条,所取得的总检察长同意书已经有缺陷和瑕疵,这份只授权日恒法师一个人的同意书,没有符合政府诉讼法令第9条款的规定。
联邦法院也谕令,日恒法师必须支付5万令吉堂费予观音亭遗产执行人、监院及福利基金。
观音亭僧委会对于联邦法院的最后裁决感到欣慰,认为随著联邦法院的裁决,观音亭可专注于弘扬佛法,无需再浪费资源处理法律纠纷。
寻求成为信托人
观音亭主权风波源于,前任住持释明义在镜盦长老圆寂后,依遗嘱成为信托人兼住持,释明义在2002年12月15日委任释明吉出任监院,以协助处理寺务。
不过,释明义在2009年因涉及滥用新加坡慈善基金公款而入狱。他出狱后于2011年辞去住持一职,并声称委任了杨月龄与麦彦贵成为观音亭信托人。
鉴于镜盦长老遗嘱规定,观音亭信托人与住持必须是曹洞派的男众出家人,因此观音亭认为2名俗家女众不宜出任信托人,遂入禀莎阿南高庭。
高庭在2012年7月30日宣判杨月龄与麦彦贵的信托人地位无效。 杨月龄与麦彦贵2013年却以镜盦长老遗嘱执行人的身份,入禀法庭起诉明吉及福利基金会,要求委任释如玄出任信托人与住持。过后修改诉状,提出要求委任日恒及如玄成为联合信托人。同年7月,日恒入禀吉隆坡高庭,申请介入和寻求成为观音亭信托人。
高庭在2014年11月17日拒绝介入申请,日恒提出上诉。不过,上诉庭三司在去年4月20日驳回日恒的上诉,使其无法以法律途径入主观音亭。去年5月,僧团、遗嘱执行人与观音亭福利基金会对新住持的人选达成共识,高庭也委任了释明惟成为八打灵观音亭的新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