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6日讯)一名业余讲师因在讲座会上公然侮辱警方而被控上浮罗推事庭,被告俯首认罪,被判罚款7000令吉。
来自雪兰莪的纳哈阿芬迪(44岁),被控于今年2月20日早上6时40分至7时40分期间,在峇六拜一家清真寺进行讲座会时,涉及发表侮辱警员的言论。
被告被指辱骂设路障及超速检测器的警察是笨蛋及贪污,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刑事诽谤)。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监禁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拿督拉查里希望法庭能重判被告,以起阻吓作用。
他说,被告辱骂的不只是警员个人,而是一个在协助维持全国治安的警队。
“虽然被告已认罪,但我希望法庭能予以重判,因为大马皇家警察不仅仅是在维持全马来西亚人民的治安,也在维持著被告的治安。”
他说,被告在讲座会上向群众发表该侮辱警队的言论,而且,还有长达1分钟6秒的录影片段已在YouTube网站广泛流传。
被告纳哈阿芬迪则通过律师诺丽扎,向法庭请求获得轻判。
诺丽扎说,被告必须负担10名孩子及妻子的生活起居,其妻子是家庭主妇。被告是一名业余讲师,并没有稳定收入。
“我的当事人对其行为深表忏悔,并承诺不会重犯。”
推事诺阿祖恩聆听双方陈词后,宣判被告罚款7000令吉。若被告无力偿还,将以监禁30天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