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讯)前巫统峇都加湾区部副主席拿督凯鲁丁和其代表律师郑文杰,因在多国举报一马发展公司(1MDB),而被控意图破坏我国银行及金融服务罪一案,上诉庭择定在11月2日开审。
上庭庭副主簿官法丁卡金今日在该案过堂时,择定开审日期。
凯鲁丁代表律师再纳那鲁丁指出,两项上诉中有其中一项上诉是控方提出,即上诉高庭批准释放凯鲁丁及郑文杰一事。
他续说,第二项上诉是由凯鲁丁上诉,即上诉《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50(3)条文的有效性,因为该条文允许控方在没有经过任何批准下向上诉庭上诉。
再纳表示,上诉庭也将会在明日(19日)听取凯鲁丁的上诉,以决定高庭是否要拒绝凯鲁丁要求高庭取消对其有关破坏银行的控诉,因为凯鲁丁指这案件的控诉不是身为总检察长的丹斯里阿班迪权限范围内。
出席此案件管理的包括郑文杰代表律师莫哈末阿克玛阿菲及控方代表副检察司蒂亚莎扎瓦妮。
凯鲁丁(54岁)及郑文杰(66岁)涉嫌于6月28日至8月26日在巴黎的警察总部经济及金融犯罪组、伦敦查林十字警局、瑞士总检察署办公室、香港湾仔警署及新加坡广东民警察总部,企图破坏我国银行及金融服务,而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下被提控。
两人也抵触刑事法典第124L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15年监禁。
惟高庭以他们所接获的控诉不是一项关系到国家安全及不在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以下,而在2015年11月18日批准每人以1万令吉保释金、一名担保人及交出护照于法庭,释放两人。
根据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在该法令下被控的被告是不得以被保释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