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0日讯)越南渔船非法入侵我国海域还企图以1900令吉贿赂官员,船长被控行贿罪名,今日遭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控上法庭,被告认罪并被判坐牢1个月,另加罚款1万令吉或坐牢1个月替代。
被告泰凡丹(译音,35岁)。
他与同行的16名船员也因非法侵入砂海域作业,在今早集体认罪,当中船长判罚款50万令吉或坐牢3个月替代,而船员则各别罚款10万令吉或坐牢3个月替代。
同时,来自越南的船长联同16名团员是被控于今年3月31日清晨6时21分,于距离丹绒波165海里处,非法侵入砂海域,而抵触1985年渔业法令第16(3)条文。
这名船长泰班谭,被控于今年3月31日大约清晨6时21分,在位于丹绒波165海浬处,企图以1900令吉贿赂官员,以让他们得以通过我国的水域范围直达别的海域,因而于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17(b)条文下被提控,并在同一法令24条文下面对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