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5日讯)39岁华裔男子涉嫌使用藤条及衣架教训5岁儿子,导致孩子背部瘀伤,今日被提控上庭,男子当庭认罪,被判罚监禁14天及罚款5000令吉。
被告邱新天(译音),是一名帮厨,控状指他于今年6月10日下午4时40分左右,在湖内的住家虐待5岁儿子,导致孩子肉体及精神蒙受创伤。
邱新天是在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第31(1)(a)条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最高监禁为10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要孩子学做家务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选择认罪,其代表律师谢英顺在代为求情时表示,被告鞭打孩子的用意只是要教育孩子,要他学习帮忙做家务,现已感懊悔,并对本身的行为感到抱歉,希望法庭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并给予轻判。
律师也是,被告也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若受惩罚将导致他丢失工作,家人生活陷困。
承审推事瑟里帕察下判时则说,类似行为伤害儿童身心灵,理应作为社会借镜,因此判处被告监禁14天及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4个月监禁取代。
医生不让出院 要求男童母亲报警
5岁男童被父亲鞭打后背部及脚部多处瘀伤,为母者带儿子往医院求医时,院方要求母亲报案,才揭发事件。
东北县警区主任米奥指出,被告的33岁太太(家庭主妇)在事发隔天,即6月11日带儿子前往槟城医院检查,医生在检查伤势后怀疑男童遭到家人虐待,因此不让他出院,并要求男童母亲报警备案。
他说,警方在6月13日展开调查,并逮捕被告,同时在屋内起获一条藤条及断掉的衣架,警方相信这两个物品是被告是用来鞭打孩子。
警方说,男童母亲也声称相信是因为儿子不听话才遭到丈夫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