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2名巫裔保镳因冒充护卫警车为拥有拿督斯里头衔的华裔商人雇主鸣笛开路,结果遭交警拦截逮捕一案,警方指出,华裔商人车主在上述事件中并无触法,反之遭其雇用的保安公司知法犯法,将在近日传召管理层录供,以协助调查。
吉隆坡交警调查与执法部主任纳兹里助理总监今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指出,事发时乘坐宾利豪华房车的华裔殷商并无触法,反而其保镳所属的保安公司则因知法犯法,而必须为上述事件负上法律刑责。
“保安公司理应清楚,不论在何种情况之下,都不能使用任何足以被他人视为警方的警示灯与警笛设备,而警方现阶段仍使用刑事法典第170条文(冒充公务员)对事件展开调查,并将在近期传召涉案保安公司的管理层协助调查。”
他表示,基于调查仍未结束,因此或在明日将2名被捕司机延长扣留。另外,如有需要,警方也将再度传召包括华裔商人在内的其他5人。
“警方目前正在加紧脚步展开调查,以期获得一个满意的结果,而基于其中一名落网的司机持有枪械,因此现时将把有关部分交由金马警方代为调查。”
针对上述言论,金马警区主任再诺助理总监表示,落网的嫌犯向警方宣称自己拥有持有枪械的准证,因此警方将对此展开调查。
“警方现时将对有关言论,援引军火法令展开调查,核实有关准证的真实性,并调查嫌犯是否符合持有枪械的资格。”
他还指出,警方将不干涉任何人雇用保安公司为自己保安的权利,惟所雇用的保安公司自身必须遵守条例,否则将必须负上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起事件在昨日下午,于蕉赖康乐大道发生。事发时,一名拥有拿督斯里头衔的华裔殷商,在乘坐宾利豪华房车出外时,因为其保镖驾驶冒充的护卫警车鸣笛开路,结果被交警拦截扣查,较后2名巫裔保镖被捕,假警车也被充公,更查获一名保镖的配枪没有合法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