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0日讯)一名青年公然抢车掳人后落入警网,他今天向法庭认罪后,被判入狱11年及鞭笞3下。
被告东尼罗希尔,30岁,来自吧巴京那律,乃被控于今年4月23日中午12时40分,在亚庇巴刹对面亚庇城商场之间的路旁,抢劫一辆日产汽车并造成车内一名妇女奴丽娜(32岁)与一名8个月大女童受惊吓,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92条文。
恐吓事主别叫喊
副检察司朱海利末拉尼在被告认罪后,陈述案情指出,有关车辆属于事主奴丽娜的兄长,当时已下车去巴刹买鱼,汽车引擎仍启动,事主与女儿在车上,她正安慰及照顾女儿时,没注意到被告已悄悄上车坐在司机位上。
当时事主很害怕而喊叫,被告一面驾走车子一面警告她说“再吵闹我就拿出刀子来”,事主因而不敢出声。
被告接著将车驶到交通圈处转过对面马路,朝曙光广场方向,并在路旁卸下事主和女儿,扬长而去。
事主赶快会合兄长后,直驱警局报案,后来警方根据事主的描述,成功逮捕被告。
被告直认不讳,请求从轻判罚。
副检察司朱海利指被告罪行严重,使事主造成恐慌,应受严惩以作为警诫。地庭法官艾奴莎玲聆毕以上一切,宣判被告入狱11年及鞭笞3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