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4日讯)6年前遭警方枪毙的印裔少年阿米奴拉昔的家属,起诉警方和政府等五造胜诉,获赔41万4800令吉。
高庭法官阿末再迪今日以起诉人成功证明,答辩人需为阿米奴拉昔的死负责,因此宣判阿米奴拉昔家属起诉大马警方和政府等五造胜诉,谕令答辩方支付41万4800令吉额赔偿。
阿米奴拉昔家属的代表律师苏仁德兰过后,在庭外向媒体如是指出。
阿米奴拉昔的母亲诺西亚(66岁)和大姐诺阿祖拉(45岁)在2013年4月18日,对时任雪州总警长卡立、时任莎阿南警区主任、时任全国警察总长、大马政府以及枪毙阿米奴拉昔的巡警伍长仄奈因提出民事诉讼,指责因警方的疏忽,开枪造成阿米奴拉昔死亡,要求5000万令吉赔偿。
2010年4月26日凌晨2时,年仅14岁的阿米奴拉昔在莎阿南地区开车时,遭警方的追捕,并因头部中弹身亡。之后在同年5月12日,当时开枪的仄奈因在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即误杀罪名下被控。
虽然莎阿南地庭在2011年9月15日宣判仄奈因罪名成立,判监5年。但上诉庭在2013年以推翻高庭的裁决,宣判仄奈因无罪释放。
苏仁德兰指出,起诉人指责时任雪州总警长卡立,在当时做出不公平和无根据的声明,暗示阿米奴拉昔是名罪犯或涉嫌犯罪。因此法官认为卡立因疏于职守,需支付10万令吉。
而41万4800万的赔偿中,有15万令吉是属伤痛赔偿,以及加重损伤赔偿。高庭也宣布,答辩人需负责承担5万令吉的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