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6日讯)毒贩在园丘内搭帐篷贩毒,居銮警方接获投报后在当地埋伏,逮捕一名毒贩和4名吸毒者,起获203.8公克的毒品和赃车,侦破居銮近一年来规模最大的毒品案件。
居銮警区主任莫哈末拉汉表示,警方与全国反毒机构居銮分局联手,本月3日,凌晨3时,在新邦令金一座园丘内部署埋伏,清晨6时逮捕一名27岁华裔男子,较后逮捕3名巫裔男子及一名印裔男子。
“警方在帐篷内发现6包共重达78.25公克的海洛因,以及9包共重达125.55公克的冰毒,份量可供679名吸毒者使用,估计市值达2万1572令吉30仙。”
莫哈末拉汉今日上午在居銮警区肃毒组主任陈荣维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上述案件。
莫哈末拉汉表示,华裔嫌犯是无业游民,有2项犯罪前科,相信自3个月前开始活跃,在新邦令金贩毒。嫌犯自本月4日起扣留7天,以协助案件调查。
“3名巫裔及一名印裔男子的验尿报告皆呈阳性反应,曾吸食毒品。他们所骑乘的摩哆证实是在新邦令金报失的摩哆。”
他说,警方是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调查此案。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唯一刑罚是死刑。
扫黄扣4人
另一方面,莫哈末拉汉披露,警方昨晚11时20分展开扫黄行动,在新邦令金一所民宅展开突击检查,逮捕2名华裔男子及2名涉嫌卖淫的外籍女子,起获一瓶婴儿润肤油及一些纸巾。
“2名男子年龄介于53岁至61岁,分别是业主及疑为嫖客。2名女子则分别为32岁及33岁,皆来自印尼。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2A条文(以卖淫为生或经营淫业),以及372B条文(卖淫)调查此案,并以移民法令扣留2名女子。”
在刑事法典第372A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监禁最高15年及鞭笞,以及罚款,至于刑事法典372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