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地庭今日裁决,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被控涉嫌于2013年在“513马来西亚民族日-拯救民主”讲座上,发表煽动性言论案的表面罪名成立,他必须出庭抗辩。
此案法官阿都拉昔裁决,控方已成功证明蔡添强的表罪,被告在讲座会上发表的言论,存在煽动倾向。
法官裁决被告出庭自辩,同时也择定今年4月25日以及26日续审,让被告出庭自辩。
另外,蔡添强的代表律师梁信友在庭外指出,辩方将反对控方的陈词,因为其当事人使用的字眼通常广受众人使用。
他指,若这些字眼被诠释为具煽动性,那么这将开启很危险的先例,因很多人都使用这些字眼,到时如何决定限制在哪里?
蔡添强也是峇都国会议员,他因涉嫌于2013年在“513马来西亚民族日- 拯救民主”讲座上,发表煽动性言论,而被控上地庭;他是于同年5月29日被控。
控状指出,他在5月13日举办的讲座上发表煽动性言论,意图采取非法手段,号召大马人推翻政府,抵触《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5000令吉罚款或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
根据法律,一名国会议员若被判入狱超过1年或罚款超过2000令吉,将自动失去议员资格。此案的主控官为祖丽雅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