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大马皇家关税局将展开全马取缔走私香烟活动,以彻底根除国内日益猖獗的走私香烟商业链!
关税局在昨日正式展开“商店行动3.0”(Ops Outlet 3.0),该项行动在柔佛、雪兰莪、联邦直辖区、槟城与霹雳州同时进行,仅仅在第一天的行动中,就有16间商店的东主因被发现藏有并销售走私烟而被捕,若被证实有罪,将在1967年关税法令下被判罚款与监禁。
这项将在全马开展的“商店行动3.0”,关税局的执法官员不仅只是取缔走私香烟活动,同时也会在其他执法部门的协助下,对付冥顽不灵销售走私烟的零售商与商店东主,当中包括撤销他们的商业执照。
在过去,许多售卖走私烟的商店,往往最终受到对付的只是外劳,这些外劳在关税局的突击行动中被捕,并在较后被判监与驱逐出境,但商店东主却无法被对付,但在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底下,关税局如今可以援引此法令对付商店东主。
对付商店东主
在此法令下,商店东主如聘用外劳进行非法贸易譬如售卖走私烟,将可收到对付;而如果受聘的外劳被执法当局在突击行动中被捕,商店东主将可在该法令下被控,而相关外劳也同将被控并驱逐出境。
较早前在柔佛州,极有2名外劳在售卖走私烟的零售店中工作而被捕,关税局也将就此对付该商店东主。
自2010年“商店行动”开展以来,至2015年为止已有1万1009宗走私香烟案件完成调查,当中涉及总数高达14亿3000万根走私香烟,价值约1亿1690万令吉,涉及高达7亿1962万令吉的漏税额。
不仅如此,仅仅在2015年,就有2341宗涉及3亿9700万根香烟,价值高达2亿646万令吉的走私香烟案受到调查;而在2014年至2015年间,全马各地的法庭已判决高达593人至少入狱1天至1年的刑期,这些人因拥有、分销或销售走私烟而被控并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