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4日讯)一名宗教老师回家途中遇上警方路障,遭两名警员殴打,导致头部出血及手背瘀伤,受害者促请警方公开道歉。
瓜拉姆拉警区主任祖基尔受询时说,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调查此事件,警方也会展开内部调查,一旦证实有关警员犯错将采取纪律处分。
该名宗教老师莫哈末纳英来自莪崙,他今早在行动党哥打达鲁阿曼州议员张开笔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揭发这起警员伤人事件。
莫哈末纳英指出,他于本月9日(周二)晚上9时45分从双溪大年驾驶摩哆回家途中遇上警方路障,当时一名警员截停他,并要求出示驾驶执照和路税证件。
他说,警员查看他的证件后询问他摩哆的引擎容量是多少,他回应其摩哆是250CC,随后该名警员怒骂他没教养,甚至还飙骂粗口。
“我觉得尊严受损,就指责该名警员不能如此怒骂市民,随后两名警员突然情绪爆发,在没给予任何理由下,用手铐扣起我并且拉我到警局内。”
遭粗言羞辱
他声称,两名警员在警局内殴打他,包括从背后殴打及踢他的脚,导致他的头部受伤及其他部位有瘀伤迹象,还一直口出粗言羞辱他。
“他们一直怒骂我,指我是一名愚蠢的宗教老师,还怒骂叫我去死。”
他表示,警员于凌晨3时释放他后,他回到家开始不舒服,出现呕吐及头昏等症状,隔天到苏丹后峇喜雅中央医院检查身体后,院方怀疑其伤势有刑事成分,建议他报警,目前还在等待院方的报告出炉。
他认为,警方应该为这起事件负起责任,希望警方作出公开道歉。
另外,张开笔说,行动党会给予受害者司法协助,目前等待警方的进一步回应,才决定下一步行动。
他认为警方的责任是保卫人民,而非殴打人民,根据人权组织的报告显示,我国自2005年已发生111宗警员伤人导致死亡的案例,政府应该严正看待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