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讯)4岁华裔女童疑遭离家出走的生母从幼稚园带走,父亲放下工作找寻女儿却遍寻不获,令平时负责照顾她的祖父母焦急不已,今日通过媒体要求媳妇带同孙儿现身解决问题。
据了解,女童父亲陈伟伦除了早前到前妻母亲家,无法取得前妻和女儿消息,今日前往前妻位于柔州笨珍的婆婆家寻人,截至下午1时,仍一无所获。
另一方面,女童祖父陈富明(51岁,退休人士),今日通过柔佛人民社警主席叶一德,召开新闻发布会向记者讲述,孙女陈彩怡(4岁)遭生母从幼稚园中心抱走的过程。
陈富明表示,长子陈伟伦(26岁,新加坡修车技工)与媳妇“阿燕”(23岁)于4年前结婚,诞下孙女陈彩怡。
他声称,媳妇在孙女11个月大时,因照顾孩子方式的问题与公婆俩人发生争执,结果愤而离家,至今与长子已是分居状态。孙女在媳妇离家后,完全由他与妻子两人照顾。
他说,本月22日中午时分,妻子在送孙女前往柏龄花园一间幼儿园后,前往幼稚园邻近地区购物用餐,但却接获院方来电,孙女被其媳妇带走,妻子闻讯立刻前往了解事发经过。
事主表示,根据园方的说法显示,其媳妇当天在一名自称律师及一名便衣警方人员的陪同下,向园方要人。
“据了解,媳妇手持一份法律文件,证明她是孩子的母亲,园方在鉴于其拥有法律文件及警方人员陪同的情况下,只好让媳妇带走孩子。”
事主说,他与妻子事后赶往柏龄花园警局了解情况及报警,获警方人员证实的确派员跟随女童母亲前往幼稚园要人,并声称孙女在被带走过程中一直抱著老师大腿,不愿跟随母亲离开。
“孙女被带离时还感冒伤风,更令我担心孙女目前病况。”
“警方过后给了我一个声称是协助媳妇处理法律程序的律师电话,但拨电后对方却说本身早已休业,对媳妇所为一问三不知,过后就再已无法联络。”
事主表示,虽然长子与媳妇分居,但还是保持朋友关系,并且在办理离婚手续,本月21日是媳妇的生日,她表示想见女儿,儿子于是带她到幼儿园,相信是当时让媳妇获悉孩子的上课地点。
事主说,目前无法与媳妇取得联络,同时媳妇家人也声称没有媳妇及孙女的音讯,令他焦急不已。
叶一德表示,根据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7岁以下的儿童监获权属于母亲,然而在此宗案件上还得经过法律程序决定。
他直言,大人之间的摩擦不合,不该让小孩子来受罪,因此呼“阿燕”现身解决问题。
他强调,在此事件上他并不站在任何一方,只是希望女童母亲可以现身以合理的方式争取孩子监护权,因此呼吁任何有“阿燕”消息,或“阿燕”本身可与他联络,电话01121617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