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2日讯“心脏有孔女婴筹款医药费陷罗生门”事件,班达马兰州议员陈博雄今日偕同女婴双亲到巴生南区警区正式报案,交由警方调查找出真相。
马华巴生区会投诉组副主任拿督陈浩坤,昨日通过代表律师发出律师信给女婴母亲叶佩妮,限定对方14天内在报章刊登道歉启示,否则将入禀法庭展开起诉并索赔100万令吉。
女婴母亲叶佩妮对此表示,她目前还未收到律师信,今日正式委托陈博雄担任其代表律师,负责处理她与陈浩坤的毁谤案。
她承认,早前曾有慈善团体为她筹款,但所筹获的款项并不是19万令吉,仅约6万令吉,已涵括在32万8000令吉的存款内。
她说,所剩下的10万令吉,目前已支付7万1000令吉的医院抵押金,确实的医药费有待女儿出院时,由院方结算。
女婴已施手术
无论如何,她也交代女儿已经施手术,已经转移普通病房,但需要隔离。女儿现阶段喝奶不能用奶瓶,必须使用支管。
“至于医疗仪器后续费用,目前暂且还不知道,还要看情况而定。”
她说,院方有说女儿若病情受控,没有意外状况,下周一就可出院,只待最后一分报告。
陪同报案者包括行动党卫星市支部主席黄时良、巴生市议员李富豪等。
陈博雄谴责马华难辞其咎,拒绝给予适当交代;他向马华提出一个解决方案,即承担女婴后续的医疗费。
他正面看待陈浩坤日前召开记者会的举动。他也认为,陈浩坤发律师信给其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此事。
“正确的法律途径就是由法庭寻找真相,这也是我们今日选择来报案的原因。”
陈博雄认为,此案存有4个疑点,一旦此案带上庭,他也会在庭上提出上诉4个相同的疑点。
4个疑点是(一)钱已在当事人的私人户头,若要私吞,何须提款?(二)如要私吞,提款为何要找人陪,留下证据?(三)为何要如此麻烦分3次提款?(四)当事人诬赖对方,有何好处?何必自找麻烦?
他也建议当事人反起诉对方,以追讨回有关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