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 )高庭定于今年3月28日,聆审前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及其家属挑战特赦局拒绝其特赦申请的准令申请。
高庭法官拿督诺比阿里芬今日在为此案进行案件管理时,择定这项审讯日期。
去年6月24日,安华与夫人旺阿兹莎、长女努鲁依莎及次女努鲁努哈向高庭入禀司法审核申请,挑战联邦直辖区特赦局在去年3月16日驳回安华提出特赦申请的决定。
安华与妻女分别将联邦直辖区特赦局、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以及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三答辩人。
他们要求高庭发出职务执行令,规定阿都干尼必须根据联邦宪法第42章条款(特赦相关条文),重新召开会议,包括重新考量(要求宽赦安华)请愿书中的所有资料,再向国家元首提出适当的劝告。同时,他们也要求高庭发出职务执行令,以规定联邦直辖区特赦局劝告国家元首,宽赦及释放安华。
安华是于去年2月10日,因第二宗肛交案的最终上诉被联邦法院驳回,并被判入狱5年。接著,其家属于2月24日向国家元首提呈特赦申请。不过,特赦局在3月16日开会议决,驳回安华家人的特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