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1日讯)巫裔女教车员涉嫌向6名学员收取贿款,以“保证”他们通过D级驾驶执照考试,行为遭学员举报后今日被控上庭,被告俯首认罪,遭法庭判处罚款8000令吉及没收所有贿金。
被告罗斯玛拉(51岁)居住在新邦令金成功花园,为局銮新邦令金一所驾驶学校的教车员。
控状指她于2014年9月30日下午约6时,在局銮宜康省的一间餐馆内,收取学员纱希娜(34岁)的300令吉贿金,以作为协助该名学员通过D级驾驶执照考试的条件,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63条文(一名公务员运用个人影响力而领取酬金)。
控状也指出,该名女学员在登记报考后,一共只需要支付为数750令吉的教学费用,但女被告却在9月30日,向女学员收取另外300令吉的贿金,以作为“保证”考获执照的费用。
反贪会接获投报后,于当天采取行动逮捕被告,并从被告的手提包内查获1040令吉现金。这笔款项除了来自纱希娜外,还包括另外5名考车学员,该笔现金已被充公。
据了解,被告罗斯玛拉在收取这笔费用后,将转交给在安全驾驶中心任职的一名职员,该名职员也是负责联系陆路交通局的“中间人”。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检察官诺法兹琳表示,被告的行为或将促使不符合开车资格的驾驶者在公路上行驶,从而导致更多车祸发生,她希望法官基于公众利益考量,给予合理判刑。
被告含泪求情时,声称本身患有病痛,为一名月收入1300令吉的单亲妈妈,尚需负担一名还未工作的孩子及支付每月300令吉的租金,希望法官顾及她为初犯,能减轻判刑。
承审法官莫哈末哈达阿都阿兹在聆审后,判处被告罚款8000令吉,如果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将以6个月监禁代替。被告较后也做出选择,偿还罚款免受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