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不赔钱,我把你的身份证贴满收费站!”
一名少妇叶伊丽(37岁,行销人员)是于上个月17日,驾驶本田HRV在白蒲大道往万挠方向时,因不慎撞及前方一辆宝马轿车。双方当场谈妥以保险公司赔偿,较后两人也前往邻近警局报案。
叶伊丽因撞及对方的车,而在警局当场被罚款300令吉。岂料,一周后,该宝马司机竟致电给叶伊丽,向她索取3000令吉赔偿,令她感到莫名其妙。
由于事件愈闹愈大,叶氏在父亲陪同下,今日前往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组向拿督斯里张天赐投诉。
她表示,由于双方之前已经达致共识,因此,当她接获对方索取赔偿的电话时,她已强调由其保险公司赔偿。
“可是,对方接二连三的来电索取赔偿,令我不胜其烦,后来我干脆不接他的电话。”
叶氏透露,一个星期后,即12月3日,对方更依据其身份证的地址,前往万挠找上门。
根据父亲叶爱河(62岁,退休人士)表示,对方一男一女于凌晨上门,毫不客气地猛按门铃,更直言其女儿与他发生碰撞,要求索偿。
叶伊丽表示,他不清楚对方为何一直索偿,而不愿意等保险公司。当小车祸发生时,对方要求拍下她的身份证,而她也拍下对方的身份证。
叶伊丽没想到,她被拍下的身份证较后已经印成海报,于12月3日凌晨3时在白蒲大道甲洞收费站被张贴多张海报。海报更注明,她是一名老千,撞及其车后,没有遵守承诺,而且不愿意赔偿。
叶伊丽次日接获同事及上司的电话才发觉事态严重,并立刻向大道公司了解情况。
可控告对方毁谤“大道公司重阅闭路电视,才发现一名男子于凌晨3时,在白蒲大道甲洞收费站6个亭张贴海报,我较后报警,在警察的陪同之下,第二天晚上才把这些海报拆下来。”
张天赐表示,这事件已令叶氏名誉受损,他可协助叶氏向对方发律师信,先要求道歉,否则采取法律行动控告对方毁谤。
勿被拍下身份证
他指出,该部至今已接获8宗类似车祸案件。当双方谈拢后,决定私下解决,其中一方却食言报案,导致另一方赔偿过后,仍接获警方开出的罚单。
“如果遇到上述情况,建议事主24小时内报案,一切应交由保险公司赔偿,事主不要私下赔钱。同时,建议发生车祸时,不要轻易让人拍下身份证,只需取对方的车牌号码,再前往报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