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联邦土地发展局合作社(KPFQ)前董事及首席营运员,之前被控134项涉及超过6700万令吉欺骗罪,但两人今日在法庭被判无罪释放。
承审此案的法官莫哈末纳西尔诺丁满意两名被告拿督陈汉国(译音,61岁)与陈修强(译音,53岁)的自辩,以及考量了25名控方证人及2名辩方证人的供词,认为辩方提出了合理疑点,因此宣判两名被告无罪。
2012年12月7日,2名被告被控于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在比南利路合成大厦8楼的马来亚银行,有意欺骗及游说银行官员,将总值6743万3143令吉的款项,转账给3家公司,即Asia Food Link Sdn Bhd、Violet Bonanza Sdn Bhd及Stanson Marketing Sdn Bhd。
两名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鞭刑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