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下午4时30分
(惠灵顿30日讯)早前被控性侵罪的大马驻纽西兰最高专员署前助理武官莫哈末里查曼,周一在当地法庭承认对该国一名少女塔尼亚比林斯利犯下猥亵罪。
据《纽西兰前锋报》报导,现年39岁的里查曼,被控于去年5月9日,涉嫌跟踪少女塔尼亚比林斯利回到位于布鲁克林郊区的住家,破门行窃和性侵。不过,随著里查曼承认了一项罪行即猥亵罪,其他控状则被撤销。
里查曼的代表律师史蒂文斯在庭上,为被告辩护并求情,包括指被告在犯案时患有精神病等。
他表示,除了被告或处于挣扎之际,致伤受害者喉咙部位、肩膀及手部等部位,当时在屋内发生的事件是“没有实际争议”的。
“里查曼是基于其在没有穿裤子及底裤的情况下,进入屋内对受害者构成性侵而承认犯下猥亵罪。”
尽管如此,检察官布尔斯顿却对辩方指女受害者塔尼亚比林斯利事先曾触碰被告的说法表示不认同,并强调当被告闯入女受害者房内时,受害者面对“恐惧、伤害及威胁”。
他也反驳辩方要求法庭让被告减刑的3大论点,即包括被告里查曼跟踪受害者回家,是因为他以为受害者想要他跟随其回家;被告在事先脱下裤子和底裤的情况下进入受害者房内并不存有性动机;以及被告犯案时患有精神病。
布尔斯顿指出,里查曼的行为更像“滥用大麻与焦虑”,无论如何,他针对里查曼是否患有精神病,要求传召专家验证。
法官柯林斯批准有关要求,择定于本周五(12月4日)续审此案,并将做出判决。法官说,若被告被判软禁在家,被告将被允许在大马驻纽西兰最高专员署内服刑,这是唯一替代监禁判决的可能性。根据纽西兰的法令,若猥亵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
里查曼在庭上全程保持沉默,安静地坐在被告栏内聆听翻译员解释司法程序。
根据控状,被告里查曼于2014年5月9日傍晚6时30分,在没有穿著裤子或内裤的情况下,露出腰部以下的身体部位,闯入塔尼亚比林斯利的房间,当时塔尼亚比林斯利在房内使用手提电脑观赏电影。
纽西兰媒体指出,里查曼身为大马驻纽西兰最高专员署的前助理武官,去年被指闯祸后,援引外交免控权逃回大马,但最终被引渡到纽西兰受审。他被控时否认破门行窃和企图强奸的指控。
新闻背景
大马前武官莫哈末里查曼在去年5月10日因涉嫌企图性侵纽西兰21岁少女塔尼亚比林斯利,而遭纽西兰警方逮捕后,一度引发马纽外交风波。
现年39岁的里查曼,被控涉嫌于5月9日闯入塔妮亚住家盗窃,并企图性侵她。由于大马政府拒绝撤销里查曼的免控权,于是他在5月22日被带回大马后,引起纽西兰的不满。
被带回大马后,里查曼被送往旺沙玛珠端姑米占军事医院接受精神检查。
外交部长阿尼法当时声称,纽西兰当时是提出替代建议,允许大马将里查曼引渡回国受审。不过,根据纽西兰外交部及大马驻纽西兰最高专员署的信函,却表示马方要求纽西兰执法当局撤销所有控状,并拒绝撤销里查曼的外交免控权。
尔后,阿尼法表示,大马政府决定让纽西兰将里查曼引渡到该国受审。里查曼于10月多被引渡到惠灵顿的法庭面控。
里查曼被控于2014年5月9日在惠灵顿破门,并企图性侵女子塔尼亚比林斯利。一旦罪成,他可以被判坐牢最高10年。
根据案情,里查曼于2014年5月9日傍晚6时30分,在没有穿著裤子或内裤的情况下,露出腰部以下的身体部位,闯入塔尼亚比林斯利的房内。
案发时,塔尼亚比林斯利是独自一人在家,并在房内使用手提电脑观赏电影,而其住家大门是已被关上但没上锁;被告进入屋内后,便前往受害者的房间走去。
里查曼在敲房门询问受害者是否可进入房内后,便直接推开房门,在没有穿著裤子或内裤,露出腰部以下身体部位的情况下出现在该女子面前,令女子受惊大喊。控状指受害者经过挣扎,把被告推出屋外,然后报警。
受害者的喊叫惊动一名邻居,该邻居连同另一名女屋友的男友前往受害者的住家,并发现里查曼当时正瘫坐在受害者门前,惟当时他已穿上裤子。里查曼企图与对方对峙,惟最终跑离现场。
邻居也发现,塔尼亚比林斯利当时手上有著明显被抓伤的痕迹,以及处于精神受挫的情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