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13岁少女因打扮中性,却被女性友人的继父误以为是“男孩”,更怀疑她拐带女儿,对她拳打脚踢,更猛踩其下体!
就读初中预备班的刘祖恩指出,上周六(21日)她与两名同龄朋友出外游玩,由于入夜后仍未回家,其女性友人诗琪(化名)的罗姓继父便发送短讯威胁她,而有人因害怕而因此不敢回家,因此她就与有人,到另一名朋友家留宿一晚。
她说,次日(上周日),她与另一名友人诗欣(化名)陪同诗琪回家,回家前还配了一副诗琪家的钥匙,并交由她保管。
“在抵达诗琪家后,她母亲便反锁诗琪和诗欣,更抓著诗琪的头撞向墙壁。我把备用钥匙传给她们,她们就逃跑出来,并决定留宿在诗欣家。”
刘祖恩今日在母亲陈秀英的陪同下,向民主行动党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求助时,如是指出。出席的还有社青团泗岩沫团长赖俊权及支部副秘书林文祥。
刘祖恩说,周日晚上10时许,接获罗氏通知,指已向警方作出投报。过后,诗琪告知罗氏将在外过夜,而罗氏则要求与家长对话,当时她们就要求一名29岁男性友人假扮家长,致电给罗氏。
“罗氏抵达诗欣家楼下后,要求见诗欣的家长,而且他预先告知不会动手打人。我们带罗氏乘搭升降机上楼,罗氏当著众人面前动手打我,导致我跌坐在地,当时电梯内还有4人在内,但却无人阻止。”
她续说,进屋后,罗氏质问她,并掌掴及用手掐住她的下巴,甚至还用脚踩她的下体,导致她头部、颈部、鼻子、腰腹与下体旁出现瘀青。
“罗氏联络上我的父亲,两人在电话里争吵,之后罗氏再踩我下体,还做出怪异的举动,如坐在我的双脚,要我打他,我当时下了一跳。”
询及当罗氏踩她下体时是否有感觉被非礼,她说当时受到惊吓,只是觉得对方是心理变态。
她指出,罗氏过后就将诗琪拉进厨房,双方争执约30分钟。
“之后,罗氏便勒住我的颈项,并把我拖上车载到警局报案。”
少女录口供 警官不让解释
陈秀英说,在警局录口供时,警官不让其女儿作出解释,并威胁他们若继续闹事就扣留他们。
“警官询问是否有目击证人,但没有人愿意站出来,原本诗欣愿意成为证人,但被要求闭嘴。警官还质问女儿是否有对诗琪毛手毛脚。”
她说,她带女儿到医院验伤时,医生因女儿没有晕倒,就只开止痛药和药膏
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说,罗氏的举动已经违反《刑事法典》第345条(使用武力侵犯他人贞洁)和355条(暴力侮辱)条文,他将致函给武吉安曼警察总部,要求根据这些条文重新调查。
“由于有目击证人和闭路电视证明,不该就此关档。”
社青团泗岩沫团长赖俊全指出,冼都警区主任已答应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调查此案件。
另外,媒体也联络上罗氏,他澄清,当时并不知刘祖恩是女儿身,因怀疑他拐带继女,不过他没有动手打她,只是推她和拍她的头,亦没有踩她下体。
他说,继女曾向他坦言已交男友,因继女不回家让他担心,加上继女配了一副钥匙,而且让朋友假扮家长欺骗他。
“验伤报告能证明,我是否有打刘祖恩。”
对于刘祖恩的家人把闭路电视的短片放上社交媒体,他说,昨天已就闭路电视的短片向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