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5日讯)霹雳州移民局局长与一名助理执法官员日前涉嫌索贿和收贿案件,遭反贪会延长扣留4天后,反贪会没有进一步申请延长扣留令,于周日下午获得释放。
反贪会是于上周四(12日)凌晨约2时逮捕他们,并于当天上午带往怡保推事庭,援引2009年大马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延长扣留2人协助调查。
当时推事努鲁阿茜花批准反贪会的申请,将两人延扣4天以进行调查,有关延长扣留期于今天期满。
2人的代表律师拿督拿能星于周日接受本报询问时表示,2人已在今天下午2时获得反贪会释放。
他说,推事是因2人的延扣期已期满,而且反贪会并没再次提出申请延扣2人助查,所以2人都获得释放。
他指出,其2名当事人是获得推事批准口头保释。
在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下,涉及者一旦罪成,将被监禁最高20年和罚款一万令吉或5倍贿款,视何者为高。
据之前报导,有移民局的高官涉嫌向实兆远一家娱乐中心收贿7000令吉,并索贿从明年1月起每月1万令吉,以作为不对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外籍女郎采取行动,而遭到业者向反贪会投报。(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