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轰动全国的厨房埋尸案,一名母亲今日承认把孩子的尸体埋在住家厨房地底下的方式来清除尸体后,被判坐牢24个月。
承审此案的士拉央推事艾斯依达阿都拉欣今日在女被告陈宝嘉(译音,33岁)改口承认有罪后,判处被告入狱2年。
较早前,被告并不认罪。
推事庭谕令,女被告陈宝嘉的刑期,由2015年5月31日被捕日算起。
被告今日身穿T恤以及紫色囚裤出庭,在法庭翻译员向她出示孩子的尸体照片,要求她辨别时,在被告栏的她开始抽泣。
被告在认出其孩子的尸体后,便点头。
根据控状,该名妇女被控以埋尸的方式,来清除其9岁孩子卢永生Evan(译音)的尸体,目的是要保护其丈夫卢春文(译音,33岁)被控谋杀罪名。有关案件是于今年5月29日下午2时,在他们位于甲洞乌沙哈再也花园(Taman Usaha Jaya)的住家发生的。
被告因而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201条文,罪成者可判坐牢长达7年及罚款。
另外,被告的丈夫则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较早前,女被告陈宝嘉的代表律师冯吉逊(译音),要求推事减轻坐牢刑罚,因其当事人对其行为感到非常忏悔,而被告也是这起事故的受害者。
“她在过去10年来遭受身体及精神虐待。她几乎每一天被打,其丈夫让她相信她及孩子们之所以被打,是因为他们做错事。”
“她也是身体及精神遭虐待的受害者。她(对所作所为感到)后悔以及觉悟。她感到后悔,是因为失去了第二个孩子,以及不能告诉任何人,因为过度害怕。他非常伤心。”
冯吉逊指出,被告的两名孩子,即分别是10岁的女儿和7岁的儿子,目前在沙巴斗湖,由被告的哥哥和母亲照顾。
他指出,被告也希望推事能够在她还未服刑前,给被告第二次机会,回到她家人身边。
此案的主控官沙丽法副检察司,则要求推事考量到公共利益,以及被告是受害者的母亲,要求判于罪名相称的刑罚。
在庭外,冯吉逊告诉媒体,被告将成为其丈夫被控一案的重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