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小云顶女友失足坠谷案,男嫌犯今日以误杀罪被控上安邦法庭,惟对方不认罪,法官不允许被告保外,并择定于12月7日续审。
被告沙敏德星(35岁,汽车销售员)身穿灰色短袖衬衫,于今早被警方押解至法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10月30日凌晨12时15分,在有“小云顶”之称的武吉柏迈花园,无意致死女死者扎斯巴哥(28岁,来自莎阿南),抵触刑事法典第304(b)(误杀)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将判处不超过10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随后,控方代表律师在庭上也强调,被告是一名极度危险人物,并且有畏罪潜逃风险,因此希望法官不批准被告的保释申请。
“被告也存有干扰控方证人的风险,因此我希望法官再三深思,对被告的保释申请作出保留,直到案件审讯完结为止。”
另一方面,被告今日并没有聘请律师,全程选择自辩,他在聆听控状后称这场意外全属无心之过,死者失足坠谷的主因,是因为雾水导致地上湿滑,他并没打算要致死死者。
“我是家里的经济支柱,还需要照顾两名年龄分别11岁及8岁的孩子,我也因为这场意外失去了最心爱的人。”
被告也表示,他目前正和第一任妻子办理离婚手续,并打算明年迎娶死者,但如今已无法如愿。
法官经过深思熟虑后,驳回被告的保释申请,并择定于12月7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