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3日讯)社运分子因涉嫌在社交网站上发表侮辱柔州王室及煽动性字眼言论,今日在3项煽动罪及11项违反多媒体法令的罪名下被控,被告否认有罪,案件将在11月3日过堂继审,同时法官也以担心被告缺席下次审讯为由,驳回其保释的申请。
据了解,被告为25岁的卡立莫哈末依斯玛,为一名活跃社运分子,本身也为某电讯公司的执行员,此案的承审法官为莫哈末海达,主控官为柔州检察署主任赛夫。
根据控状,被告卡立莫哈末依斯玛是于本月9日下午6时,被柔州警察总部属下商业罪案调查组发现在一个支持嘉玛西山律师的面子书专页上,发表一些含煽动性字眼的言论,因而在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下面对3项控状。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5000令吉罚款或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
驳回保释申请
至于被告所涉及的另外11项控状,指被告在今年9月2日至10月5日之间,在新山彩虹花园一间理发店内被人发现在社交网站上,发表一些包含伤害他人感受及困扰他人的字眼的言论,而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下被提控。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最高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惟被告在听完上述所有控状后,并不认罪。
稍早前,主控官赛夫以之前一名涉及类似案件被告因趁保释候审期间潜逃到国外为由,担心被告重演上述事件,同时也已此作为警惕网民在网络上谨慎发言,向法官莫哈末海达提出被告不能保释的申请。
被告代表律师迪尼斯木塔,则以被告尚未被定罪及被告收入不足以潜逃国外为由,向法官提出保释候审的申请。
惟法官最终以担心被告缺席下次审讯为由,驳回被告保释候审的申请,并定于11月3日过堂。
据了解,也是马来西亚社会党党员的被告是于本月7日下午1时40分,在雪州巴生遭警方以涉嫌在社交网侮辱柔佛王室为由而被捕,过后被延扣,直至本月13日被控。(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