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9日讯)两名涉及羞辱槟岛市政厅执法人员的男子,已在今日下午被警方拘捕。
东北县警区主任米尔助理总监周五下午发出信息,指警方经已在下午4时,于发林新市镇的一家快餐店拘捕两人,两人年龄分别为19岁和25岁。
较早前,警方也指出,基于警方已掌握两名男子身份资料,希望他们在警方未传召之前自动现身东北县警区总部录口供。
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碍公务员执行公务)调查,传召2名华裔男子协助调查。
他表示,执法人员是依照条规办事,民众如有任何不满,都不应该把怒气发泄在执法人员身上,这是不对的做法。
米尔说,一旦在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定罪,可判处最高2年监禁,或最高可达1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这起事件于10月7日上午11时许,在新街一带发生。事发过程有民众以手机拍下片段后上载社交网站分享。男子在事发前把车子非法停在路旁,被路过现场巡逻的槟岛市政厅执法人员发现,即把车轮上锁。
另一方面,三名涉及此风波的市政厅执法人员查丽娜(31岁)、茜蒂(34岁)和莎比利娜(29岁)今日接受媒体联访,她们在事件后仍如常巡逻,但在驶抵日本新路时又遇上两人,两人更大声辱骂她们“狗”,让她们觉得人身安全受威胁,便在报告执法组主任后,前往报警。
视频中被男子以丢钞票行为侮辱的执法人员查丽娜受访时说,受辱当下,自己有股想哭的冲动,也曾挣扎是否要捡拾起纸钞。
“不过,我穿上了制服,就应该要有美德,最后还是选择把钞票捡起来。”
她说,事发当时已引起许多人围观,那男子的行为,无疑让自己很受辱、难受,但如果不拾起钞票事情就没完没了,甚至令执法人员名声受辱。
当记者问她,有什么话想通过报章传达给两名羞辱她的男子说时,她摇头说道:“我不想再见到他们。”
她表示,自己过去也曾多次遇上抄写时被公众粗言相待,有时,一些不甘被抄者,还直接抽起车前罚单后揉成一团,扔在地上。
她说,自己尊重这份工作,可以忍耐一些不理智行为。毕竟,她明白人们被开罚自会不愉快。
另外一名负责拍摄有关视频的执法员茜蒂则说,市政厅片现下指示要为突发状况存证。对方当时试图自行开锁,车锁属市政厅资产,她拍下情况,是以防任何损坏。
她们3人说事件后,视频令3人爆红,但没有影响工作和生活,家人也支持继续工作,可是,3人担心会被有心人“点相”,人身安全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