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3日讯)“罗里跟车员谋杀邻居案”周三下判,怡保高庭宣判被告德温帝兰的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
司法专员高马迪苏比亚,基于辩方在此案中无法挑起合理的疑点,判被告德温帝兰(29岁)谋杀泊鲁玛(32岁)罪名成立。
被告被控与另一名男子,于2010年11月14日,晚上9时至下午9时45分之间,在下霹雳乌鲁安南的双溪沙马园坵,门牌11号的一间屋子谋杀死者。
被告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被控,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名成立,所面对的唯一刑罚是死刑。
不过,身穿白色T恤和蓝色牛仔裤的德温帝兰,在司法专员高马迪苏比亚下判时,神情显得平静。
案情显示,事发当晚约9时,泊鲁玛与家人正在家中观赏电视节目,被告德温帝兰与一名男子随后前来唤叫死者外出。
之后,被告以一把长约8.5公分的利刀,刺伤泊鲁玛的颈部,造成后者伤重不治。
此案由副检察司哈里斯主控,德温帝兰的辩护律师为威能斯瓦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