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南24日讯)爪夷15岁少女罗嘉玲趁上补习班时离家出走,其父母通过各媒体电子网络,大事人海搜寻下,少女终主动联络父母去雪州蒲种把她载回温暖的家。
罗嘉玲的父母罗美安(38岁)及温美如(37岁),感谢各界在其女儿事件上给予的帮忙。在此事件上,也因大事公布女儿的照片,让女儿感到压力,家人在女儿安全返家后,都尽所能的给予关怀及关爱,协助她找回自我。
温女士说,她夫妇是周日上午驾车前往蒲种一间公寓载回女儿,在场的对方家人也对此事向他们道歉。“我答应他们会向警方销案,当前家人只希望女儿平安回家就好。”
罗嘉玲在本月20日下午失踪后,其父母在22日上午在威省市议员方美铼与爪夷区州议员孙意志安排下,举行记者会冀通过媒体协助寻人,而罗嘉玲终在23日主动联络母亲。
市议员方美铼说,罗小妹是周日时亲自致电给双亲,然后再由他向罗小妹取得地址,交给罗氏前往载回女儿。
他说,对于未成年少女事件上,不论少女是自愿或不自愿,警方都有权力提控拐带未成年少女者。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363条文提控触犯者,最高坐牢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孙意志呼吁有遇到类似问题的家长,在第一时间就要直接向警方举报,因如果离家出走是在国内还容易找到,但如果被带往国外,连网络通讯都难联上时,后果将更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