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9日讯)上诉庭谕令大马银行(Ambank)创办人胡先阿末被枪杀一案中,涉载送枪手的德士司机非法拥枪和子弹罪成的上诉案件,重回高庭审理。
由拿督威拉莫塔鲁丁峇基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下令高庭重听被告周祥志(译音)的上诉,不过是由不同的高庭法官听审。案件将于8月28日过堂。
现年47岁的周祥志共面对两项控状,首控状指被告于2013年8月3日下午5时45分,在其十五碑的帝沙金戴马士公寓B栋15楼2号住处的信箱,拥有瓦尔特型手枪及枪匣,抵触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8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14年监禁及不少过6下鞭笞。
被告也被控在相同时间及地点,在没有执照下拥有4枚子弹,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一旦罪成,可判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地庭是去年2月17日裁决周祥志非法拥枪和子弹罪成,判监14年及鞭6下,刑期从逮捕日算起。被告针对地庭裁决上诉高庭。
案中被控谋杀胡先阿末的被告江瑞关,是2013年9月23日落网,去年9月5日被高庭判谋杀和企图谋杀两项控状罪成,被告需坐牢18年,再上绞台。
不料,承审谋杀案的法官拿督莫哈末阿兹曼同时也审理周祥志的上诉,并于去年9月4日驳回了周祥志的上诉,但修改了刑罚,只需坐牢10年。
周祥志的律师说,由于其当事人也是谋杀案的控方证人,所以法官对他的上诉可能无法保持客观,理应回避审理他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