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刘蝶广场骚乱事件”3名手机店员今日受传召到警局报到,警方告知将不再被追究。
据这3名手机店员代表律师兼民主行动党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表示,在事隔一个月后,他们3人再次接到警方传召并于今日到金马警区总部报到,随后他们也被警方告知经调查后证实他们与骚乱事件并无任何关系,警方将不再向他们追究此事。
3人保留法律追究
他说,这3人是在骚乱当天携带棍子及提供资料时,遭警方扣留后获释。他们分别是16岁梁浚彬、19岁陈姓男子及21岁庄姓男子,其中陈姓及庄姓男子是同事。
“他们均表示完全没有干涉上月11日的偷窃手机及滋事砸烂手机店事件,却在刑事法典第147条文(骚乱)下接受调查,因此他们将针对警方的处理手法保留法律追究责任。”
随后林立迎也指出,16岁的手机店员梁浚彬在“刘蝶广场骚乱事件”当天店铺打烊后准备返家时,基于担心个人安危而手持细棍以策安全,岂料此举却遭警方逮捕。
据梁浚彬表示,事发当晚广场内外已有不少制服及便衣警员驻守,事主打烊后,打算搭乘升降机到底层停车场取摩哆离开。
“在等待升降机期间,遭几名警员拦住及带入保安室,随后被载至警局及延长扣留3天,并在15日才获释。”
梁浚彬说,他在广场手机档口上班逾2年时间,在11日发生骚乱事件中,他并没有干涉。
另一方面,陈姓及庄姓事主说,在暴力事件发生两天后即14日傍晚6时,他们与一众员工被带到警局问话后,他们俩就扣留至翌日晚上8时才获得口头保释,期间被带到法庭及录取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