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3日讯)一名基督徒母亲却被注册为穆斯林,进而导致12岁孩子无法领取身份证,因此孩子的家属起诉国民登记局。
本案起诉人是一名12岁的包姓儿童,他由母亲颜氏作为代表在他达到12岁时,向国民登记局申请大马卡,但登记局却拒绝发出大马卡。
他们将内政部列为本案第一答辩人、国民登记局总监为第二答辩人以及砂州国民登记局局长为第三答辩人。
诉状指出,起诉人在今年4月26日达法定年龄12岁后,按照1990年国民登记局3条文,并与第27条文同读之下,是有权获得按照出生证上的记录获取大马卡。在申请人并没有违反宪法第5条例,也没有被剥夺获取大马卡的资格之下,却被拒绝赋予大马卡的权利,而被拒绝的理由是当局本身的失误,因此他在母亲的帮忙下,透过黄招荣律师,向高庭入禀司法检讨申请,挑战国民登记局拒发大马卡的决定。
母曾嫁穆斯林
据悉,起诉人的母亲在1981年曾嫁给穆斯林男士,并赋予穆斯林名字,但在1999年离婚之后,按照程序向砂伊斯兰宗教局申请转回基督徒的身份。
2011年时,她收到伊斯兰宗教局的信函﹐指她成功脱离穆斯林的声明,并在2003年获得批准将穆斯林名字转换回非穆斯林名字,而后她改嫁给现任丈夫,并生下起诉人,但却在12年后的今天,起诉人在今年5月8日被带往国民登记局申请大马卡时,却无法获得大马人,原因是其宗教栏内竟然是注册为穆斯林。
在谘询了黄招荣律师后,致函国民登记局,并在5月15日收到对方的回复指申请方必须写信谘询国民登记局的执法与调查部门,但经过1个月的等待,起诉人的父亲亲自到登记局询问,工作人员指当初该母亲的申请仅是更改名字,并没有要求更改宗教信仰。
黄招荣律师再次在6月23日致函有关大马卡申请的状况,却石沉大海,不得已之下,唯有将案件带上法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