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4日讯)华裔中年涉嫌充当诈骗集团接应,协助提取受害人的款项,今日被控上峇株地方法庭,面对40项洗黑钱提控,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8万令吉由一人保外候审。
被告蔡加彬(译音 车椅坐垫工人),现年50岁,他被指前后为假冒警察诈骗乐龄人士的诈骗集团提取了30万令吉,该诈骗集团所涉及的骗款总额高达100万令吉。
40项控状分别指他于2014年5月16日至8月4日,在不同的时间从峇县的不同银行,提出通过非法活动所取得的钱财,提款数额从50至24万令吉不等,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4(1)(b)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以及罚款涉及黑钱金额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据悉,被告是以两种方式提款,包括使用属于不同人士的提款卡,到银行通过自动提款机提款,另外则是带著户头持有人,到银行柜台提取现款。
8万保外1人担保
被告对所有控状皆不认罪,峇地庭法官阿祖雅谕令案件展至9月7日过堂,以让被告有时间聘请律师。
案件的主控官是聂胡斯丽妮副检察司,她以案件严重、涉及金额庞大为由,要求法官拒绝让被告保释外出,否则至少要有2人以10万令吉为被告交保。
被告以妻子有孕在身,要求减低担保金额。法官在考虑之后,同意被告由一人以8万令吉交保,国际护照交法庭保管。
今早在法庭上,被告的怀孕妻子由一对相信是被告父母的长者陪同出席,她更在丈夫被带离法庭时激动落泪,将头靠在丈夫肩上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