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4日讯)印尼籍园坵职员因伤害人猿导致重伤,今天被山打根地方法庭判决伤害受保护动物罪名成立,坐牢12个月。
该名38岁的被告沙雅苏是于本月13日,在比鲁兰伤害一只雄性人猿导致重伤,而在1997年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7条文下被判决。
在这条文之下,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将面对2年监禁或罚款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本案被告在法庭下辩称,自己是在返回宿舍期间,因遭该人猿追逐而以巴冷刀自卫。
对于地方法庭的判决,沙巴州野生物局总监威廉巴雅表示满意,并指出这不幸的事件最终能够依据法律宣告终结。
勿伤害受保护动物
他对于被告的解释表示,倘若被告真的遭人猿追逐,其实只需尽量远离,根本无需伤害它。他形容地方法庭的判决是一项提醒,严厉提醒州内受保护动物是不能被伤害的,相反的应该受到保护。
他补充,即使外籍公民,尤其是在沙巴州工作的外劳,更应该遵守沙巴州条规。
为了避免类似事件重演,他也提醒所有的种植园坵业者或经理,一旦发现有受保护动物闯入园坵内,务必马上通知该局。同时,他也认为,园坵业者有责任提醒所有的职员,尤其是外籍劳工,避免伤害或猎捕那些受保护的动物。
人猿刀伤深至气囊
沙巴州野生物局总监威廉巴雅指出,日前在园坵内惨遭攻击的人猿,今天被发现伤口深至气囊。
威廉今日被要求向媒体更新被砍伤人猿的伤势与情况时表示,经过一个星期的治疗与监督后,兽医今天再对其注入镇定剂,以能够深入治疗其刀伤。
他表示,经过对刀伤的深入检查后,兽医发现人猿所受的刀伤相当深,甚至触及气囊,导致气囊受到严重感染。
据透露,人猿是利用这气囊来发声。
威廉指出,兽医团队目前已成功缝合受伤的气囊,并且注入更多的药物,至于其它的伤口也受到治疗,但这些都是表面的,更深一层的是人猿还未摆脱受感染的威胁。
“虽然人猿的情况目前已好转,但随著发现气囊受伤的问题,兽医还是会保持候命的状态,直至完全康复为止。我希望所有的问题都能够解决,让人猿尽快重返大自然的怀抱。”
雄性人猿是于上周被发现,遭人狙击受重伤倒卧在园坵内。在野生物局报案后,伤害人猿的嫌犯很快遭到逮捕,并于今天被山打根地方法庭下判伤害野生动物罪名成立,而面对监禁12个月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