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4日讯)生了第五胎后接受医生的劝告进行结扎手术,不料竟被割破膀胱,平白再挨多一刀,受害者起诉操刀医生、石隆门医院,以及政府。
案件起诉人李女士是在丁威廉律师的协助下,起诉第一答辩人,即操刀医生、第二答辩方石隆门医院,以及第三答辩方大马政府。
事情发生在2011年7月31日,起诉人李女士在生了第5胎孩子后,第一答辩人劝她接受双侧输卵管结扎手术,李女士同意接受这项手术后由第一答辩人操刀,并预定于石隆门医院进行结扎手术。
不料在同年11月1日当天,由第一答辩人操刀的手术却发生意外,第一答辩人被指疏忽地将李女士的膀胱切开4公分长的伤口,进而导致李女士不但在结扎手术完成后,还得在11月1日当天送往砂中央医院接受膀胱缝合手术。
在被转移到砂中央医院期间,李女士因为第一答辩人的疏忽,导致她在心灵创伤,以及冲击下,被迫必须接受心灵辅导。
而李女士在膀胱缝合手术后的第3天,也就是11月3日出院后,必须携带导尿袋为期2个星期,而这期间还需不断前往医院接受疗程。
导致数月尿失禁
追根究底,第一至第三答辩方皆没有对李女士提及以上问题将使她可能面对的风险,就为她执行该结扎手术是为疏忽的其中一论点。
起诉人列出,第一答辩人之疏忽为没有请示专科意见后就为李女士操刀,且还疏忽地将膀胱割伤,而在这之前也没向李女士提及结扎或将面对的风险等。
第二答辩方之疏忽,为第一答辩人身为普通医生,没有足够经验却让他为李女士操刀。
第三答辩方是身为第一和第二答辩方的雇主,但却失职于提供安全且有保障的医疗服务给予民众。
因此,李女士向三方答辩人寻求必要的赔偿,当中包括李女士因这一意外而导致短时间的生活难以自理,莫名的必须承担痛苦,进而导致数月必须面对尿失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