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法庭今日勒令上个月在茨厂街脱衣的前模特儿,必须接受为期一个月的精神治疗及评估,如果她没有主动到医院报到,法庭将立即发出逮捕令。
被告柏莎娜艾莉儿(33岁)原订于今日在大使路法庭过堂,然而她并没有现身,仅由代表律师慕哈末诺依扎代为解释,她因为身体不适而无法出庭。
他说,其当事人从本月5日开始,持续性地在双溪毛糯医院接受精神治疗,并于昨天出院,但是需要在6月1日回去复诊。如今,她暂住在兄长位于哥打白沙罗的住家。
不过,推事阿米纳杜却不接受有关解释,并强调,被告不能在没有获得法庭批准情况下,缺席出庭。
推事尔后将此案择定于7月2日过堂,而在这之前,被告必须接受一个月观察,以获院方的精神评估报告。
不报到即发逮捕令
他也指示被告,必须在本周五结束之前,主动前往精神医院报到,否则法庭将撤销其保释,同时对她发出逮捕令。
被告于上月23日午2时07分,在茨厂街当众脱衣、裸露上半身等,引起哗然。
4月23日当晚,被告裸露的短片在面子书上流传,片中显示女郎被指喝酒后只付一半的钱即离开,被餐馆业主逮住,双方争论一番后,女郎竟失控脱去上衣袒露双乳,大吵大闹坚称自己有付钱,较后她在赶到的警员劝说下才离去。
警方在展开调查后,于本月25日将她逮捕,并发现其尿液检验呈阳性反应,证实曾吸食冰毒。警方指出,女郎的口供指她对于在茨厂街所作出的大胆行径,毫无印象。
4月28日下午,女被告被控上庭,面对做出猥亵动作的罪名,惟她不认罪;法官将此案定于5月29日过堂。根据控状,被告是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294(a)(在公共场合作出任何骚扰他人之猥亵动作)条文而被提控,一旦罪成,其可被判监禁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