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涉及盗提失踪马航MH370客机3名乘客及机组人员银行户头存款7万7530令吉的前汇丰银行职员诺西拉,今日被法庭宣判12项控罪,共监禁28年4个月的刑罚。
由于上述刑罚同时执行,因此被告只需坐牢6年。
34岁的女被告诺西拉与面对同样罪行的丈夫巴西尔阿末(34岁,技工)原于昨日上庭,惟女被告以身体不适缺庭,法庭将审讯展延到今继审,让诺西拉出席审讯接受裁决。
女被告诺西拉共面对12项指控,包括6项盗提2名乘客及一名机组人员的银行户头存款控罪、3项使用伪造证件为正品的控罪、2项欺骗银行监管机构控罪,以及1项使用伪造表格控罪。
法庭今日宣判女被告的刑期是从10个月至6年,每个控罪加起来共28年4个月,惟刑罚可同期进行,因此诺西拉只需坐牢6年,即日进行。
被告今日没有委任律师代表,她向法官求情时说,本身是因为私人理由而犯罪,现在育3名孩子,一名即将上小学的孩子,另有2名孩子仍在哺乳阶段。她承认自己的罪行,并为本身犯错的行为道歉。
批破坏大马形象
地庭法官诺莎丽达在宣判时表示,给予被告重判是要让她从中吸取教训。被告身为银行职员竟然滥用职权,其行为已破坏了大马形象及银行机构的声誉。
“你的问题是私人问题,你现在育有3名孩子,更应该三思后行。公众的利益大过被告利益,因此必须给予重刑,我们不希望再有银行职员盗取客户银行户头存款的事件发生。”
“基于你是女性,也是3名孩子的妈妈,所以可以免于鞭刑,你已很幸运。”
诺西拉面对控罪指她盗取一名大马籍乘客许培兴(译音)银行存款7万5000令吉,以及从一名中国乘客鞠坤及机组人员陈子祥(译音)的银行户头,盗取共2530令吉的存款。
她也于去年7月2日,以一名女子名义填写“电子银行服务申请表格”,获得保安编码器,并恢复该服务。她也因使用伪造文件,以2名中国乘客的名义申请新的转帐卡,并为另外2名乘客申更换储蓄账户地点。
控状指被告所犯罪行是在去年5月15日上午10时02分至6月29日晚上11时28分之间,在吉隆坡安邦路的大马汇丰银行分行发生。
被告的丈夫巴西尔阿末昨日被法庭宣判监禁11年和鞭打3下。惟4项控罪刑法同时执行,因此只需坐牢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