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6日讯)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华裔少女,称遭人“软禁”向父亲求助一案,遭指控的男事主现身澄清,要求涉及的父女及两名人民代议士在7天内联络他,针对提出的4项指控给予交代,否则将采取法律追究。
为该娱乐场所负责人的男事主范彼得(译名)表示,少女家人对他作出的指控包括指该公司规定员工若离职,须赔偿公司10万令吉、在宿舍不能自由出入、若被发现发胖,不准吃晚餐,以及若员工体重增加一公斤,将被罚30令吉。
他周六上午在民政党霹州秘书刘家传的陪同下,携带其余10名合伙人,召开记者会说明事件来龙去脉。
他表示,本身与该10名女子一起经营一家娱乐场所,她们的工作为侍应,是一门正当的娱乐生意,并无触犯任何法令。
“第一,我并没有要求该名女子作出赔偿;第二,所有合伙人都有宿舍的钥匙,除了可自由出入外,也没门禁。”
“第三,我从来都没有不准她们吃晚餐,也不明白为何有这项指控;第四,体重增加将被罚款一事,是其他合伙人私下定的规则,与他无关,他也是在事发后才知道此事。”
他透过闭路电视画面向媒体表示,事发当天,该女子是有钥匙开门的,因此,并非对方所说的“软禁”,其余7名被带回警局的女子也可为此作证。
承受精神压力
他强调,2名人民代议士及涉及的父女,早前在报章上所作出的种种言论及指责,皆毫无根据,就只靠片面之词诬蔑他,让他在一周内接到多通电话指责他,造成他受很大的精神压力。
“合约已清楚列明,任何人若要拆伙,就须重新点算公司的亏盈。若算出公司有亏损,拆伙的人就得作出赔偿,可是我早已跟大家说清楚,就算公司有亏损,她们也不用赔偿。”
他指出,事发后曾有人上门找该女子讨债,他惟有要求对方向警方报案,让警方著手处理。
事发目击者之一的合伙人邓丽微告知,当日该名女子是自己开门出去与其父亲见面的,之后回到宿舍内收拾衣物后便离开,至今都没有联络她们任何一人。
“当时屋内并无其他男子,只有我们7名女子。屋外忽然来了一群男人,一直要我们开门,我们怎么敢开门让对方进来,但他们却警告我们若不开门,就会撬门而入。我们当时是在被带到警局后,才知发生什么事。”
民政党霹雳州秘书刘家传指出,“软禁”的意思是完全不能踏出门口,该女子在事发当日却持有钥匙,因此,该说法是不正确的。出席者包括了民政党卡章布爹区部主席苏巴玛廉、秘书威尼斯瓦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