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6日讯)华裔父亲疑女儿受工作合约条款约束,需赔偿10万令吉巨额的离职费,不敢擅自离开宿舍和离职,而向怡保东区国会议员苏建祥求助,在警员上门调查时,揭发屋内还住有11名年轻女子。
苏建祥今日和巴占州议员张志坚,联同万里望自愿治安公会成员及警方前往位于万里镇的一所民宅,要求有关人士释放事主的女儿回家,事后亦到万里望警局报案。
万里望警局局长陈亚贵之后也到该宿舍巡察,发现除了事主的女儿,现场尚有7名华裔女子,据悉分别来自怡保、金宝及吉隆坡,并表示是自愿在此工作。
警方将她们带返警局助查后,再带到怡保警区总部接受软性药物有关的尿液检验。
离职需赔偿10万
来自万里望华林市的64岁事主姚兴就(译音)指出,女儿于3年前跟一名男子签合约工作,于去年更新合约。
他说,本身当初不了解女儿的工作性质,她只说从事化妆行业,每隔一两个月才回家一次。
他指出,直到上周,女儿身体不适而致电回家,他才获悉女儿有关合约和在一所娱乐场所工作的事宜。女儿表示要离职,但被老板要求付10万令吉赔偿金。
他发现女儿所签署的合约极为不人道,于是周二下午向苏建祥求助。
苏建祥向记者指出,接获姚氏求助,指其24岁女儿和一名华裔男子签合约,合伙开设一间娱乐场所,但受到合约的约束,而不敢离职。
合约条规不合理
他了解有关合约时,发现合约以中文撰写,所列明的条规也非常不合理,包括若要离职就须赔偿合伙人10万令吉,导致她们不敢擅自离开。
他说,姚氏的女儿也因合伙人的规定所制,平日生活皆受到限制,只能在宿舍活动,不得自由出入。
“除了姚氏的女儿,还另有10名女子同样跟有关男子签下合约。她们11人年龄介于18至24岁,都与姚氏女儿同住宿舍。”
苏建祥说,该合约约束这些女子的日常活动,外出也要取得对方同意,此举乃属于一种“软禁”行为。
他表明可为姚氏的女儿提供法律谘询和援助,因有关合约有许多可检讨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