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4日讯)购买汽车却遭汽车销售员欺骗近1万5000令吉,事主唯有将该名销售员告上法庭,而该销售员后来竟自杀身亡,如今事主希望该汽车公司向他交代及厘清已交付的头期付款。
槟州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局副主任陈荣兴,偕同槟州马华法律局主任吴荣炎及事主陈汶彪(24岁)今日召开记者会时表示,事主在2013年10月17日向柔府一家汽车销售中心购买一辆价值12万9000令吉的汽车,并交付8000令吉订金给汽车销售员,而在23日事主再交付7888令吉的订金,共1万5888令吉订金,汽车销售员还给他正式单据。
陈荣兴说,当时汽车销售员答应两天后,即25日可以取得新车,惟两天后依然未获新车。过后事主与销售员及汽车销售中心经理对质后,该销售员承认自己中饱私囊,只是将500令吉缴付给公司当成订金。
他说,该销售员答应归还约1万5000令吉的订金给事主,并开出一张支票给事主,惟事主去领钱时出现跳票的情况。
他指出,事主一怒之下将该销售员告上庭,并在2014年8月27日必须上庭,但该销售员没有出现庭上,过后通过报章报导,才知道该销售员已自杀身亡。
经理不愿接电话
因此,他表示,事主唯有寻找该汽车销售中心的经理寻求解决方案。而该经理指出,他们已经向保险公司寻求赔偿于事主,并促请事主安心,他们将会帮助事主解决问题。
他说,但事件没那么如意解决,事主多次致电该经理,但都敷衍了事,到最后甚至不愿意接事主电话。
他指出,事主向马华求助后,马华致电给经理,但经理要求他们放心,将尽快解决事主问题,但一直拖延该问题,甚至不愿接电话,无法联络上他。
因此,他说,马华唯有致函总公司,希望总公司协助解决问题,但至今总公司还未回函,在这周内会再次协助事主致函总公司,希望协助事主调查及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