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6日讯)大耳窿非法放贷触角延伸到外劳身上,先借词为漂洋过海的外劳提供“生活费”,过后却扣押他们的银行提款卡,每月从他们的薪水中扣除高额利息。
据了解,扣押外劳提款卡的大耳窿每月将外劳的大部分薪水当做偿还“利息”取出,仅把所剩无几的钱归还给借贷的外劳,让他们更本难以生活。
警方在接获投报后,采取行动将一名涉案的华裔男子逮捕归案。
努沙再也警区主任诺哈欣今日招开发布会披露案情时指出,相信嫌犯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已有3年,专对丹绒柏勒峇斯港港口的外劳下手。
“这名大耳窿向来是一个人活动。他的外劳顾客通常是由友人介绍。当借贷者获得借款时,必须把工资银行户头提款卡抵押给大耳窿。每到发薪日,大耳窿就会从户头中提出高额利息,并将所剩无几的工资还给借贷的外劳。”
“如果外劳要将还清贷款,就必需以现金的方式将借款和利息一次过偿还。”
没犯罪前科
他说,警方接获投报后,于上周三晚上8时30分,在丹绒柏勒巴斯港附近的外劳宿舍楼展开突击行动,将该名40岁的华裔男子逮捕,并从其身上起获3万6300令吉现金,及18张相信是外劳的提款卡。
在进一步行动中,警方在嫌犯位于柏伶花园的住家中,起获4万5050令吉、2550万印尼盾(约7200令吉)、32张银行提款卡、账簿及记录本等。
诺哈欣说,落网男子并没有犯罪前科,毒品尿检呈阴性,嫌犯将被扣留至周一。
警方目前援引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调查此案,再交由总检察署定夺是否提控嫌犯。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罚款25万令吉至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