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30日讯)莎阿南地方法院今下判,去年12月于莎阿南体育馆举行的铃木杯东南亚足球赛中,在进行马来西亚对垒越南足球队的赛事中制造骚乱的5名球迷,包括2名亲兄弟,每人罚款2500令吉或监禁6个月。
据了解,5名滋事球迷包括阿米鲁阿克玛鲁拉扎(23岁)、朱海米阿卡玛再诺阿比丁(28岁)、莫哈末依扎莫哈末基尔(26岁),以及两兄弟莫哈末阿米鲁丁韩旦(35岁)和诺海迪(30岁)。
推事诺莎基纳阿末卡玛鲁丁下令,5人若无法偿还2500令吉的罚款,将面对6个月的监禁。惟,5人表示会缴交罚款。
5人都在法庭上承认,确实连同其他几名滋事者(尚有数名滋事者未被逮捕)于去年12月7日晚上9时50分,在莎阿南体育馆的A区座位席内发动骚乱,以及袭击该处的越南足球队支持者。
上述5人的行为乃是抵触了我国刑事法典第147条文(574法令),罪成将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一人428下判
有关案件的主控官是鲁斯丹副检察司,同时,另有一名为莫哈末纳区尤丁沙烈胡丁(20岁)的滋事者,由于未成年,故法庭将等待社会评估报告,并在4月28日才会作判决。
较早前,5名球迷的代表律师向法庭求情,鉴于多名球迷年龄尚属年轻为理由,希望法庭只是判处罚款,以免毁掉年轻人的未来光明的前途。
代表律师更指出,5名滋事者都是看到社交媒体报道有关骚乱事件后,就已前往警局向警方自首。
有关骚乱事件,是发生于去年12月7日,正当马来西亚足球队以1比2落败于越南国家队后,一群失望的马来西亚之虎球迷和支持者突然对越南球迷进行挑衅,和抛掷硬件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