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2日讯)多行不义必自毙!森州总警长拿督嘉阿法尤索夫表示,周六下午在亚沙路被警方歼灭的2名惯犯,在全国多个州属涉及多达47宗持械劫案等严重罪案,警方怀疑2人亦从事军火及毒品交易。
他说,这两名来自柔佛的惯犯,除了在森州涉及至少7宗持械抢劫案外,也曾在柔佛、吉打、槟城及霹雳等州属干下多宗罪案,目前估计在全国涉及的罪案,从今年1月开始至今,已累计犯案多达47宗。
嘉阿法尤索夫今日在芙蓉警区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指出,昨日下午2时15分,一队来自武吉安曼警察总部的特遣精英部队(STAFOC),在位于亚沙路靠近波德申路往芙蓉方向的收费站入口,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白色本田Civic轿车。
他说,当警员下车准备截查车内司机及乘客时,车内两人出其不意地掏枪射警,双方随即展开激烈驳火行动。
“在这项驳火行动中,2名车内的抢匪最终被歼灭,警方随后在匪车中发现1把斯密斯维森左轮手枪及一把CZ(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半自动手枪,同时也在车内发现子弹壳及弹匣。”
除了起获2把手枪之外,警方也在匪车中起获2包疑是毒品的白色粉末,目前仍在进行化验当中。
涉军火毒品交易
嘉阿法尤索夫表示,警方初步调查发现,2名被歼灭的匪徒生前均是惯犯,拥有多项犯罪前科,其中为现年24岁的印裔司机阿尔尊,曾有至少1项持械伤人案前科。
他说,另一名印裔乘客拉威登(40岁)拥有15项前科,包括6项抢劫、5宗《防范罪案法令》下的刑事案、1宗谋杀案、1宗藏械案、1宗毒品案。这名惯犯也曾在《紧急法令》下被调查。
“2名匪徒均是干案累累的惯犯,据调查所得,他们也涉及军火和毒品交易,而最近在新那旺发生的金店开枪抢劫案,相信也是2名死者所干下的案件。”
他说,警方将分别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A(2)条文、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第3条文调查上述案件。
针对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今日再度宣布于霹雳州逮捕了4名涉及持械抢劫的匪党,嘉阿法尤索夫受询时指出,森州警方将连同槟州及霹雳州警方展开联合调查行动,确定他们是否属于同一个匪党。
手臂有“36”纹身
嘉阿法尤索夫表示,根据警方查悉,2名被歼灭的惯犯,本次前往芙蓉主要是策划下一宗案件,碰巧途中遭警方拦截拒捕时,被警方歼灭。
他说,警方发现其中一名死者左手臂上有“36”数字纹身,故不排除他们是来自印裔“36”私会党。
“警方相信2名遭歼灭的惯犯,是日前在新那旺亚洲叻沙对面的某金钻店开枪抢劫案主谋;两人单在森州,涉及至少7宗持械抢劫案件。随著两人被歼灭,警方可宣布破案。”
警匪双方在大街上激烈驳火过程中,有一名警员不幸被匪徒开枪击中胸部,庆幸有防弹衣护体,因此未对该名警员造成任何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