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以来,在命名式上都有很多禁忌,最主要是避免触犯君王的忌讳。为了避免触犯统治者的名讳,古人在书写时每遇见讳字,如果名字犯讳就更改字体,有时字体少画一笔划(缺笔)、有时一个字体拆开成为两个字(拆字)、有时则用其他同音字体,有时感到厌烦时,索性留空不写!
古人避讳的惯例最早始于周朝,根据“礼记·曲礼”记载,为孩子取名有四大避讳,一不以国, 二不以日月,三不以隐疾,四不以山川。后来,左传再来加上“不以畜牲,不以器帛”两条,合称为“六避”。然而,当时的同音或近音的字是不用回避。名讳两字中,只有一个字相同也不必避讳。
然而,古人在数千年的文化演变中累积大量禁忌经验,可能是秦朝大一统的因素,加上汉朝独尊儒家的缘故,对命名的审核开始严格,无论地名、物名、官名、人名都要回避当朝天子甚至皇帝祖先的名字。为此,对君主的叫公讳,对家中长辈的就叫私讳,尊崇孔丘时就不用丘字,叫圣人讳。
圣人讳的推出,造成原本姓丘的族人都被逼姓邱;当三国的关羽被尊为神后,古本“三国演义”中不能直呼名字品,只能写成“关公)”、“关某”;“东周列国志”中称孔子为“孔某”。古人就算在读念书碰到孔子的名字“丘”时,会将之读作“某”,以示避讳,写的时候也会缺笔。
命名和书写的忌讳在元代曾经中断,因蒙古人当中很多人同名同姓,因此免了民间这种习俗,然而明代驱逐鞑虏后,又再提倡,到了清代更加苛刻,满人早期原本不避讳,在重用文人后灾难开始,所谓的文字狱也就始于康熙时期,一班儒官扛起审核天下文章的重任,反讳者被抄家、斩首或被赐死。
忌讳这种东西在西方也有,古时的“希伯来圣经”中的“十诫”有不可直呼神的名字的诫命。为此,犹太教文献中对“四字神名”都不标母音,或只标上“我的主”的母音作为提醒,通常就只写4个子音字母。据说早期圣经译者在翻译时,直接把辅音和元音拼在一起翻,而成了“耶和华”。
在书写上,避讳会增加文章理解的难度,如果对历史、文化与时代背景不清楚,可能无法正确判断文字的原词,导致阅读文章出现误解。然而,避讳的应用本身也提供了一种文献断代法,如果某书中避某字讳,则可以断定该书的作者,是相对应当时的某位皇帝继位后所著述的。
对现代人而言, 避讳被认为是强化君主专制的手段而遭到批判。然而,由于儒家文化兴盛的关系,这类习俗也为周边的国家如越南、日本、朝鲜等地所效仿。纵观古人避讳的禁忌和缘由,原本就有趋吉避凶的一套想法,就如现代的华人社会,在建高楼时往往只有3A而没有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