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安与黄心颖“偷吃事件”爆发,网络上掀起千层浪,面子书都是有关新闻刷屏,各种猜测也攻占每个贴文,伤心与批评并肩。名人私生活受到关注是常事,尤其是粉丝,想必也是跟随偶像行踪。但偶像作出违背道德的事,未免让人心碎,而被感情背叛的另一半也是名人,大家为之心痛与不值。
至今尘埃落定,至少出轨证据确凿,各自另一半也回应交代。很明显的,名人的一举一动是与社会义务有联系的。
有人问,我们应该或有资格批评名人私生活的好坏吗?要知道这点,先说名人的身份,它来自于社会认可,它需要依靠形象定义自身价值(一般指娱乐圈明星),若说名人形象如商品,差不多这个意思,形象受损会影响身价的。
一般而言,私生活讨论度高的都是娱乐圈的名人,诸如评论家、美食家、书法家、慈善家等名人都没受到热烈的追捧。娱乐圈里的名人是否就承担起道德标杆呢?若果是靠形象立足,受众面自然是社会百姓,而形象传播与道德有关,毕竟我们的社会是以道德与法律砌成的城堡,即名人需维持道德形象。
当然这不是强制式的,不是非得要装得绝对的道德高尚,但事实的是,道德形象的塑造可令名人有很高的声望与持久力。诚如许志安开记者会交代一切,不论内容为何,都说明了名人与社会的关系,存在社会义务——树立道德榜样。
我不反对公众批评名人,那些曝光在太阳底下的“不道德行为”,毕竟这涉及到公共评论,我们可以针对公众人物评论,但不由分说的人身攻击则带来“不道德”的可恨。对于出轨事件,渣男、狐狸精、小三云云都是常见词,可是会出现“男人就是贱,管不好下半身”、“这女的不是好东西”等骂人的话则有些过分。看客永远是被热闹吸引的,说话不嫌事大。
我认为,避免以一件事去判断一个人的全部,只是管中窥豹,更何况真实情况是否如此也不得知。我们可以让法律定案,但想当然,这些八卦也是一时风浪,网络也出现看相认小三的贴文,然这股热潮也将慢慢平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