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令于1月1日雷厉风行在全国落实,甭说是餐馆,就连国会大厦公众场所也一样实行禁烟。卫生局也组团拜访逾千餐馆,检视是否张贴禁烟告示牌,顾客是否也遵守禁烟令呢?针对饮食店的禁烟令,政府发出数以千计的警告信给违规者。
有烟民表示,禁烟措施剥夺了烟民抽烟的权利,有一种赶尽杀绝的意思。因为禁烟范围不单是餐馆内部,若外面也有摆放餐桌,也要距离该餐桌3公尺以外。相较于新加坡,大马烟民还是幸福的,前者禁烟范围早已扩大至许多公共场所。
试想,新国国土之小,烟民何处容身?自从新国1976年推出禁烟令,并逐步扩大范围(最后一次在2016年),烟民沦为“少数民族”。他们要么就是戒烟,要么就是时常游走可抽烟地带,要么就是偷偷抽烟(有些人在家抽烟,家人受不了而报警)。
如此看来,大马烟民担心的是,禁烟范围是否会扩大?而今年卫生局或将范围伸进大学,虽然是迟早的问题,仍有待正式通知。
当然,政府并不会不留余地,烟民还是有地方抽烟,然只是人口聚集场合将成为禁烟区,也是理所当然。日前曾有2烟民录视频咒骂李文材及禁烟令,而后者听闻后前往了解始末,最终有关烟民公开道歉。
反对禁烟令者,论点多是指政府侵犯烟民权利。然而,抽烟这件事,无可避免也影响他人的健康,这已不只是个人权利的问题。
如果知道吸二手烟有害健康,内含致癌物质,分流烟比一手烟还“毒”,烟民是否能谅解旁人并无义务吸呢?烟民既然被赋予吸烟权利,毕竟政府没有禁止售卖香烟,而他者(非烟民与烟民)是否也有权利远离这毒源?
如果不能理解这点,也难怪会单从自我的角度去审视。再者,戒烟未尝不是一个可行的方法,或许可以将禁烟令视为“逼迫”戒烟的理由,当然这是自由选择。然从健康角度看,禁烟令难道不是一种利民(多数人)措施?其实抽烟本身是没问题的,从来关键是二手烟,这里就包含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简单浅显道理。
政府推行的政策,等同推行某样价值观。很明显的,政府是从健康角度去实行禁烟令,政府不可能问人民“喜不喜欢吸二手烟”,即直接认定人民有远离二手烟(危害健康)权利,以此维护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