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也是《世界人权宣言》发布70周年。不过,对第一次改朝换代的我国而言,当12月8日,大马人权委员会主办“为人权而立”的嘉年华会,因联手举办反《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集会的一些巫统及伊党政治领袖批评人权委员会活动形同挑衅,而迫使人权日庆典活动移后一天举行时,这不只是希盟执政后在民主改革路上的挫折,也是我国民主人权的倒退。
在巫统及国阵的种族政治下,扶贫政策演变为朋党主义、种族的歧视,这已是众所周知,无法否认的事实。然而,在虚伪“种族和谐”、社会安宁的口号下,这只“房间里的大象”(theelephant in the room),尽管路人皆知,却没多少人愿意去正视和纠正。甚至还有一些人以这是当年建国的“社会契约”,种族、宗教的敏感,来合理化或淡化多数对少数施加的歧视、隔离和压迫。
即使打著改革口号,以打造新马来西亚精神,而获得国会超过半数议席并执政的希盟,在这半年里的施政表现,从签署到不签署ICERD、地方选举课题上,也似乎踌躇不前,乃至有倒退的现象。
令人可笑的是,施压者还以本身的“弱势”,把普世的价值如人权、平等、正义等妖魔化,更毫无悔意、大义凛然地谴责、警告任何维护平等、争取正义的被压迫者。
实际上,就如《世界人权宣言》所言,人权的普世价值,不但能指引人类摆脱冲突和折磨,更能确保社会内部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持久和平。就如大马人权委员会主席所明言,尊重人权,我们才能共同进步和成功。
所以,当我们社会的多数无法对文明社会的核心价值─人权,有所共识时,或是就是这国家发展不前、社会不稳的潜在因素。